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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出台深港国际法务区专项支持政策 联营律所落户最高可获200万支持

2022-05-2508:55:19 |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智伟 吴徐美)5月23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支持办法》)发布,聚焦“深港合作”“对外开放”“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三大关键词,从落户支持到物业支持等具体落实上进行规定。《支持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支持办法》共设七章33条,主要扶持符合相关条件的联营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商事调解、合规等机构、律师事务所经营团队以及港澳法律专业人士。

在深港及国际合作发展支持上,提供落户扶持、聘用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支持、高端法律服务支持和港澳法律人士扶持。机构方面,《支持办法》对入驻法务区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国际法律组织根据标准分级分类给予了30万至200万元不同额度的支持。港澳律师到前海执业也将享有更多政策支持。如对聘用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服务机构,按每名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奖励,聘用达到30人以上的,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同时,对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按其在内地业务收入的30%给予扶持,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多可累计申领两年。

在鼓励法律服务机构集聚扶持上,《支持办法》给予经营规模支持、业务新增支持、经营团队支持以及办公空间支持。

其中,新设立或新迁入法律服务机构将获得资金支持。《支持办法》明确,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律所,给予落户支持10万元;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商事调解、合规等机构,给予落户支持50万元;对最近两个年度连续达到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经营所得8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或经司法部认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总所,可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经营所得15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针对经营团队表现,《支持办法》对上一年度经营所得5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经营团队1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的贡献扶持;对上一年度经营所得3亿元以上的,给予经营团队600万元贡献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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