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优秀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深圳民政 时间:2023-09-06 16:29

各街道:

为充分发挥居民公约在创新基层治理、推动移风易俗、弘扬公序良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整体提升,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优秀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深入挖掘出一批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群众认可的优秀居民公约并进行广泛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居民公约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公信力,用先进典型引领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水平,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各社区围绕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生态环境、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移风易俗、构建和谐邻里关系、践行民主议事协商、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居民公约。体例可包括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等多种形式。

(二)征集条件

1.内容合法合规无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精神、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内容,且能够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内容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

2.制定程序规范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应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经广泛征求居意、组织多方参与、街道严格审核、提请居民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报街道备案后公布实施。

3.成效广泛显著。居民公约张贴规范,为群众广泛知晓,具有较强实操性,能有效调动居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有效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有效规范、督促、约束本社区实际工作,有效提升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

三、征集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街道对本辖区社区(居委会)居民公约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发掘整理出一批符合评选条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居民公约,并按照辖区社区(居委会)数的30%(详见附件1)向区民政局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优秀居民公约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于6月8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科(联系人:余棉坤,粤政易同名)。

()组织评选

区民政局对各街道推荐申报的居民公约及相关案例,通过网络平台向全区居民进行全面展示,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居民网络投票,根据居民投票结果评选出“十佳”优秀居民公约。

()宣传推广

对于评选出的“十佳”优秀居民公约,由我局印发文件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社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将通过新媒体为获奖社区(居委会)开展深入广泛的经验宣传,全景式展现辖区公民道德素质和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居民公约评选工作,积极做好广泛发动、挖掘梳理、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等要求报送材料,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典型。各街道要以此次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提炼一些实施效果突出的居民公约,培树一批示范性、引领性强的居民自治行为规范,全面激发社区发展治理的内生动能。

(三)加强宣传。各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区居民宣传此次优秀居民公约评选的意义及投票方式,广泛发动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征集评选活动,并加大对辖区优秀居民公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居民公约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

附件:1.各街道推荐申报优秀居民公约数一览表

2.优秀居民公约推荐表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

各街道推荐申报优秀居民公约数一览表

街道

社区(居委会)数

推荐申报居民公约数

(按30%比例,四舍五入)

平湖

12

4

布吉

17

5

吉华

7

2

坂田

16

5

南湾

14

4

横岗

9

3

园山

6

2

龙岗

7

2

龙城

15

5

宝龙

7

2

坪地

9

3

合计

119

37

附件2:

优秀居民公约推荐表

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

名称

**街道**社区(**居委会)

管辖面积(平方公里)


管辖户数


常住人口数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居民公约文本内容(可另附页)





居民公约制定或者修订过程





组织实施经典案例或发挥作用的表现(可另附页,300字内,并附2张照片)





街道推荐理由


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