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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出台《村(社区)妇联执委管理办法》

2022-04-2917:15:02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王家颖 发自台州 日前,浙江省台州市《村(社区)妇联执委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在台州全市范围内实施。据悉,该办法为全省首个规范村(社区)妇联执委管理的市级地方标准。

台州市《村(社区)妇联执委管理办法》由台州市妇联起草,在总结“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标准化”国家级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系列程序后形成终稿。

该办法对村(社区)妇联执委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考评制度、退出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形成执委全周期立体化闭环管理体系;将执委“四必访”“四必应”、领办实事、主席轮值、共富导师团等实践中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指导执委更加紧密地引领服务联系广大妇女群众,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党群连心桥先锋模范作用。

该办法遵循全国妇联组织建设相关条例规定,结合台州基层妇联改革成果,补齐村(社区)妇联执委管理制度空白,消除基层妇联干部管理盲区,进一步提高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聚焦浙江省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破难行动”,以赋能强基为抓手,有效破解基层妇联执委队伍专业能力不足、资源要素匮乏、履职评价办法缺失等瓶颈,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妇联组织的管理温度、组织力度、工作效度;秉承台州市妇联加强执委队伍管理的一贯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快打造一支善于塑造变革、勇于争先创优的高素质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为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守牢“红色根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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